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席律师

深圳离婚律师 龙涛 
手 机: 13717097669
电 话: 0755-36686616
Q Q: 393935110
邮 箱: shenzhenlvshi@163.com
律 所: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地 址: 深圳福田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座10层
来访路线更多>>
业务范围更多>>
父母双方可否协议轮流抚养子女?(深圳离婚律师)
作者:深圳婚姻…    文章来源:深圳离婚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06-11  分享道
【摘要】……
  

父母双方可否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深圳离婚律师解答: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法院是可予准许的。

深圳离婚律师 深圳婚姻律师 龙律师 www.0755lihun.com


深圳离婚律师 深圳离婚法律咨询 深圳离婚律师事务所 深圳婚姻律师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