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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探视孩子就不给抚养费的约定是否有效?
作者:深圳婚姻…    文章来源:深圳离婚律师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5-03  分享道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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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探视孩子就不给抚养费的约定是否有效?

          不让看望孩子就不用给抚养费的约定协议是无效的,支付子女抚养费是法定义务,该协议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女方不得拒绝支付抚养费。

龙律师分析理由如下: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法律法规并没有父母另有约定可免除抚养义务的规定。可见,支付抚养费是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义务,是法律的强制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本案中的协议违反了法律的强制规定,协议无效,女方不得以未实现探望权而拒绝支付抚养费。

第二,支付抚养费和探视子女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两者不存在互相制约的关系。即使抚养子女的一方阻拦对方探视子女也不能成为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抗辩理由。婚姻法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一方不让探视孩子,可以另行起诉,以维护自己的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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