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席律师

深圳律师龙涛
手 机: 13717097669
电 话: 0755-36686616
Q Q: 393935110
邮 箱: shenzhenlvshi@163.com
律 所: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地 址: 深圳福田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座10层
来访路线更多>>
业务范围更多>>
祖父母主张孙子女的探视权法院能否支持?
作者:深圳离婚…    文章来源:深圳婚姻律师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11-19  分享道
【摘要】……
  

深圳离婚律师龙涛:在您的婚姻家庭生活中,可能遇到了离婚问题困扰着您,那么了解基本的离婚知识、离婚程序和离婚中应该注意的离婚法律问题,是非常必要的。您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例如进入深圳离婚律师网,免费咨询关于深圳离婚律师收费,深圳离婚律师法律讲解,离婚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离婚协议的签订,深圳离婚流程等关于离婚方面的专业法律问题。

 

祖父母主张孙子女的探视权法院能否支持?

问:王某的父亲因病去世后,因遗产问题与其祖父母产生纠纷,其母亲遂拒绝祖父母前来看望孙子。王某的祖父母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每月两次探望孙子。对此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祖父母探望孙子女天经地义,按照中国的传统,祖孙之间关系非常亲密,保障祖父母对孙子女的探望权,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同时也符合我国的家庭伦理;另一种观点认为,从婚姻法的规定来看,只有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才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对此不能做扩大解释。请问祖父母请求探望孙子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深圳婚姻律师解答:《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由 此可以看出,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探望权的产生以父母双方婚姻关系的解除为前提条件,以不直接抚养子女为必要条件。

祖父母探望孙子应当是合情合理的,但祖父母的探望权尚不是法律调整的范围,就像夫妻关系中的同居权不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调整范围一样。婚姻家庭编只是规定人们在婚姻家庭领域中所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还有诸多问题有赖于通过道德规范、风俗习惯来加以调整。法律是神圣的,但不是万能的,尤其是婚姻家庭问题中涉及当事人感情、隐私、风俗习惯等方方面面,公权力介入太多未必有利于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

鉴于祖父母、外祖父母到法院起诉请求保护其探望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权利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故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除非将来《民法典》修订后将探望权的主体扩大到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深圳离婚律师总结:深圳离婚律师在接到深圳离婚咨询或者委托深圳离婚律师进行离婚诉讼的当事人,他们主要问题是夫妻不能就离婚协议问题达成一致。根据深圳离婚律师的统计,达成不成离婚协议的主要原因是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离婚子女抚养权问题,离婚子女抚养费问题以及离婚过错赔偿等问题。

 

您还可能还想了解更多的离婚法律问题:比如离婚协议书,离婚财产分配,离婚子女抚养费,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涉外离婚,离婚损害赔偿,深圳离婚律师收费等问题。更多详细内容请进入深圳离婚律师网:www.0755lihun.com


深圳离婚律师 深圳离婚法律咨询 深圳离婚律师事务所 深圳婚姻律师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