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席律师

深圳离婚律师 龙涛 
手 机: 13717097669
电 话: 0755-36686616
Q Q: 393935110
邮 箱: shenzhenlvshi@163.com
律 所: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地 址: 深圳福田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座10层
来访路线更多>>
业务范围更多>>
婚姻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
作者:深圳离婚…    文章来源:深圳婚姻律师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7-28  分享道
【摘要】……
  

婚姻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

深圳离婚律师龙涛:在您的婚姻家庭生活中,可能遇到了离婚问题困扰着您,那么了解基本的离婚知识、离婚程序和离婚中应该注意的离婚法律问题,是非常必要的。您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例如进入深圳离婚律师网,免费咨询关于深圳离婚律师收费,深圳离婚律师法律讲解,离婚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离婚协议的签订,深圳离婚流程等关于离婚方面的专业法律问题。

一、无效或可撤销婚姻的溯及力问题

《婚姻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二、当事人之间的人身关系

婚姻无效或被撤销后,当事人之间不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不具有配偶身份关系。对于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我国婚姻法规定了许多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这些规定对于无效婚姻和被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均不适用。

三、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

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是以人身关系为前提的,有无双方当事人之间不是合法夫妻关系,对于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不能完全按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处理。

四、父母子女关系

由于无效婚姻和被撤销婚姻自始无效,双方当事人所生子女究竟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婚姻法未予以明确规定。从法学理论看,一般认为,因为双方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其所生子女应当为非婚生子女。但是,我国婚姻法是承认其子女的合法地位的,仍适用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深圳离婚律师总结:深圳离婚律师在接到深圳离婚咨询或者委托深圳离婚律师进行离婚诉讼的当事人,他们主要问题是夫妻不能就离婚协议问题达成一致。根据深圳离婚律师的统计,达成不成离婚协议的主要原因是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离婚子女抚养权问题,离婚子女抚养费问题以及离婚过错赔偿等问题。

您还可能还想了解更多的离婚法律问题:比如离婚协议书,离婚财产分配,离婚子女抚养费,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涉外离婚,离婚损害赔偿,深圳离婚律师收费等问题。更多详细内容请进入深圳离婚律师网:www.0755lihun.com


深圳离婚律师 深圳离婚法律咨询 深圳离婚律师事务所 深圳婚姻律师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