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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律师 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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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知识产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作者:深圳离婚…    文章来源:深圳婚姻律师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4-16  分享道
【摘要】……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知识产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深圳离婚律师答应以该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取得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判断标准,而不应以该知识产权权利本身的取得的时间为判断依据。离婚时,只能对现有财产进行分割,对没有实现其价值的财产性收益不能估价予以分割,智力成果只有转化为具体的有形财产后才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其配偶在共同生活中付的劳动,可从其他财产中给予适当的补偿和照顾。

 

 

 

 

 

深圳离婚律师总结:深圳离婚律师在接到深圳离婚咨询或者委托深圳离婚律师进行离婚诉讼的当事人,他们主要问题是夫妻不能就离婚协议问题达成一致。根据深圳离婚律师的统计,达成不成离婚协议的主要原因是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离婚子女抚养权问题,离婚子女抚养费问题以及离婚过错赔偿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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