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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律师谈 案例 赵钢和张桦经相亲认识,恋爱一年后准备结婚了。认识赵刚之前,张桦购买了一套期房,当时是以个人名义付了首付并办理了贷款。一年半后,当张桦拿到房产证时,她已经是赵钢的妻子。虽然房产证上没有自己的名字,但收入略高的赵钢一直在协助张桦偿还贷款。在他的概念里,结婚了,债务和财物都是共有的,何必区分彼此。然而,婚姻法新解三出台后,赵钢有些迷惑了。他们的这套房子,如果要离婚,应该归谁所有? 深圳离婚律师说法: 该套房屋的分割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房产归张桦,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张桦的债务。不过婚后还贷及其相对应房产增值部分,由张桦对赵钢进行补偿。如果张桦婚前全资购房,没有按揭,这套房子归张桦所有,无需对赵钢进行补偿。 来自 深圳离婚律师网www.0755lihun.com 深圳离婚律师 深圳离婚法律咨询 深圳离婚律师事务所 深圳婚姻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