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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律师 深圳婚姻律师 龙律师咨询热线:13717097669
深圳离婚律师提示:假离婚,真风险!
风险1 姻缘 深圳离婚律师提醒,夫妻双方一旦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后,婚姻关系就已解除,再无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可言。如果在假离婚期间一方变心,另一方不可能以当时意思表示虚假提出反对。到时如果假戏真做,后悔晚矣。 风险2 财产 为消除房产记录,假离婚双方往往会协议将房产、钱财划归一方所有。因另一方当事人往往无法举证否定协议的效力。在离婚后,拥有财产的一方变心或将财产出卖,另一方无法要求偿还、索赔。 此外,根据法律的规定,在离婚后复婚,结婚前双方各自拥有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拥有房产的一方不同意变更登记,另一方只能吃哑巴亏。 深圳离婚律师提示,目前政府在拆迁安置时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来堵住假离婚多分房的空子,比如先冻结户口。婚姻法还规定,离婚时,原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一些夫妻借离婚来躲避债务的做法同样不能得逞。 风险3 信誉 深圳离婚律师介绍,也许有的夫妻会想到在离婚时写上另一份协议,来规避以上变故。但如果将这份协议拿出,正好证明了为规避房贷政策假离婚的行为。这种方式,在法律上不受保护。 一旦有关部门发现购房人是假离婚,享有的一套房优惠将取消,仍按相关贷款政策执行。这样,购房者不仅要补齐欠缴费用,还会在信用上大打折扣,没准银行就不批准贷款了。 深圳离婚律师 深圳离婚律师 深圳离婚法律咨询 深圳离婚律师事务所 深圳婚姻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