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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婚姻律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深圳婚姻律师提示:夫妻一方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具有财产的性质,可带来财产性的收益,根据租赁关系的法律特征,应认定为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共同所有财产的其他形式,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审判时,可从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方便管理的原则进行处理。(深圳婚姻律师) 深圳离婚律师 深圳离婚法律咨询 深圳离婚律师事务所 深圳婚姻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