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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律师谈案例 王伟(男)与刘丽(女)经人介绍相识,不久结婚,婚后,双方性格差异较大,经常发生争吵,偶尔还动手,每次“战争”过后,刘丽就回邻县的娘家居住。时间一长,王伟与刘丽的家人也产生了矛盾。 庭审中,刘丽也表示双方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同意离婚,但要求原告王伟必须负担近三岁的儿子的抚养费。王伟否认儿子为其亲生并要求做亲子鉴定。刘丽表示,儿子就是自己和王伟的儿子,但拒绝做亲子鉴定。 深圳离婚律师说法 结合双方的分居时间及庭审时对婚姻的态度等多种因素,应当认为夫妻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应该准予双方离婚。关于小孩的问题,王伟要求做亲子鉴定,而刘丽不同意进行鉴定,根据近期颁布的《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应当推定王伟与儿子不存在亲子关系。 深圳离婚律师法条提示 《婚姻法解释》(三)第二条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来自 www.0755lihun.com 深圳离婚律师 深圳离婚法律咨询 深圳离婚律师事务所 深圳婚姻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