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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律师:“离婚”容易 千万家财难分
作者:深圳离婚…    文章来源:深圳离婚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1-19  分享道
【摘要】……
  

深圳离婚律师 深圳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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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律师:“离婚”容易 千万家财难分

  案情梗概:同居12年,要分手了,这对男女为分财产闹上法庭。案子执行时,却遇到了阻碍,一度陷入执行困境,但是经过不断调解,最终让他们好聚好散。

  本案启示:离婚时,双方的财产、债务分割一定要非常明确,避免引发纠纷。

  台湾男子大陆结婚生子

  老话常讲“一日夫妻百日恩”。实在有了矛盾,到了要分手的地步,也该好聚好散。但也有很多夫妻,因为分财产的问题,闹得剑拔弩张。今天我要讲的厚街这对“夫妻”也是这样。

  来法院告状的是周成(化名),台湾人,有家室在台湾。他要告的是周玲(化名)。他们俩在1995年认识,交往了一段时间就同居了。虽然没领结婚证,但举办了婚礼,还生了个女儿。外人看上去,这就是和和美美的一家子。

  但周成毕竟是有妻室的,周旋于两个家庭之间,矛盾越来越多。到2007年年底,两人协议解除同居关系,女孩跟着周玲,但是分财产的时候出了问题。

  千万财富各分一半

  他们俩都在东莞做生意,财富加起来也有过千万了。在南城金域中央,他们有一套价值140万的房子,登记在女儿名下。在厚街呢,他们买了地建了房子,开了家旅馆。车有两辆,都登记在周玲名下。周玲的手头上还有市值600万的股票基金等等。而周成在一家饮食服务公司还有25%的股份。

  一审法院判决时认定,金域中央那套房子登记在他们的女儿名下,不能再进行分割。理应由周玲管理至女儿成年时交还给她。车子呢,每人一辆,基金股票以及公司股份每人一半,旅馆租金也是一人一半。周玲认为有些财产是她一个人所有的,不该平分,上诉到省高级人民法院。

  省高院进行了调解。其他都是按一审的来,只是在分厚街那座旅馆的问题上,两人达成协议,周成拿400万给周玲,取得这座旅馆。周玲在今年731日之前腾空房屋移交现有的产权手续。

  “腾空”的到底是什么?

  审判程序已经走完了,但执行时又产生了新矛盾。关键就在于“腾空”这两个字。你知道的,这旅馆除了建筑外,还包括很多内设,有空调、电视、电脑、桌子、椅子、柜子等。周玲说要腾空房屋,就是要把这些东西全都搬走。

  周成却说,腾空只是腾空私人物品,不能腾空旅馆里面的设施,“我愿意出400万给你买下旅馆,就是想再把旅馆经营下去,你把所有的东西搬走,我还怎么经营?”

  两个人就这么顶上了。周成向我们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要求周玲立即卷铺盖走人。接到案件后,我也去了省高院,调出庭审笔录,笔录中也就没有记下腾空的该是周玲的私人物品,还是旅馆设施。

  本案二审的主审法官也回忆了当时调解时的情景,他说,当时两人调解时,确认的是腾空周玲的私人物品。

  调解现场成吵架现场

  这我心里就有了数。但是由于没有书面的记录,所以我们也不能让周玲带着自己的物品就搬出旅馆。

  像这种同居关系纠纷,我们法院去进行强制执行,双方反而可能越闹越僵,以后女儿可能连爸爸的面也见不上了。

  9月初,我们把双方都叫到了法院,进行调解。没想到,一碰面,他们开战了,吵得不可开交,都指责对方没良心。周玲有个哥哥,情绪很激动,双方险些动起手来,后来还说我们法院在欺负他们一家。

  我们是从中好说歹说,从早上9点说到下午23点,饭都顾不上吃,但双方一步都不肯退让。一个要女方立即搬自己的东西走人。一个要把旅馆内的设施全部搬走。和解陷入僵局。我们只好让他们先回去。

  起码他们还有共同利益

  他们一走,我们就开始分析,还有没有调解的基础。听了他们几个小时的争吵,虽然他们一个个都摆出要拼个鱼死网破的样子,但我认为女方的强硬态度很大程度上是在怄气。

  怄气的最直接后果是什么呢?失去理智。

  事实显而易见的嘛,腾空对他们来说都不利。对女方来说,搬走这些旧的家具家电卖不了几个钱。对男方来说,如果要再购置新的设备,又是一笔不小的投入。

  他们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这个小女孩很优秀的,学习很好,钢琴、舞蹈都很不错,还去国外演出过。我们和周玲沟通时,提到这个小女孩,周玲就会哭起来,担心女儿的成长。我们也劝说她,如果两人闹得太僵,不相往来,女儿以后连爸爸的面都见不上,留下的心灵创伤太大了,怎么能健康成长?

  气头上他们达成协议

  知道财产分割已经是必须要进行的了,周玲还是想做最后的挣扎,多争取一些利益。她反反复复提到,当时买地建旅馆时,办手续花的几十万都是她出的。她想让周成给了400万后,再出30万。

  周成肯定不答应。当时明明达成协议,给她400万,旅馆归他的,为什么又凭空多要30万。

  分手已经折腾得他们心力交瘁。两个人都气鼓鼓的。现在更是谁也不让谁好过,相互斗气。周玲一冲动,就说,“那行,不给钱,我把旅馆全搬光。”

  “搬吧,你要,你全部搬走。”周成也不含糊。两人还真的签了份协议书,由周玲在5天内搬走旅馆内的全部设施。

  柳暗花明“夫妻”好聚好散

  周玲回去就开始准备搬了。但还有个大麻烦,旅馆里还有20多名长期客人,不可能在5天内搬走他们的房间的设施。

  按照他们之前达成的协议,只要5天内周玲没搬走所有的旅馆设施,我们就可以进行强制搬迁。强制搬迁虽然可以让周玲搬出来,但可能更会激发双方之间的矛盾,结下一辈子的怨恨,这对谁都不好。

  法院在执行时,可以采取很多强制手段,使用强制手段不难,难的是不使用强制手段,以理服人。我也知道他们只是怄气,过了这么些天,顺顺气,各退一步,对彼此都好。所以,我们一方面给女方施加压力,要求她退一步,不然只能强制搬迁。一方面也给男方做工作,让他至少把女方当时建旅馆办手续的钱给付了。

  几天的工作做下来,双方终于各退了一步,920,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周成付17万给周玲,周玲不再搬走旅馆设施,仅仅搬走私人物品。案件总算有了个圆满的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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