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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律师:离婚案件中过错方的损害赔偿标准
作者:深圳离婚…    文章来源:深圳婚姻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1-14  分享道
【摘要】……
  

深圳离婚律师谈离婚案件中过错方的损害赔偿标准

关于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金额目前司法界尚无定论,但可以参考以下以下几个方面因素:
  (1)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2)无过错方所受到的实际损害;
  (3)过错方与无过错方的财力与未来的生活需要;
  (4)夫妻双方年龄及健康状况;
  (5)夫妻双方适用于子女受教育或须用于子女教育的时间和费用;
  (6)夫妻双方的谋生能力等。

  离婚过错的赔偿,原则上应一次给付,如一次性给付有困难的,可以分期给付,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执行分期给付的提供财产担保。

 离婚无过错方所受损害有财产上的损害和非财产上的损害,财产上的损害以损害赔偿财产责任的方式来承担。非财产上的损害(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离婚过错赔偿的财产必须是过错方的个人财产,包括离婚财产分割后属于个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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