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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人民法院起诉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般情况下,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本、相关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和银行存款证明等、未成年子女出生证。 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的,还需要提供被告经常居住地的相关证明,如被告居住证复印件,居委会或者街道办出具的证明。上述证明必须具有被告自起诉之前在受诉人民法院辖区内连续居住 1 年以上的内容。 在原告户籍所在地起诉,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失踪的,还需要提供向公安派出所报案材料,而且自报案之之且至起至起诉之日必须满两年。或者能够提供法院就被告宣告失踪的生效法律文件。在原告经常居住地起诉的,同时要提供经常居住地证明。有关财产资料不能提供相关证据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凋取。比如房产、股票和基金、银行存款及相关理财产品、高尔夫会员卡、商业保险购买、公司及项目投资等。 深圳离婚律师,深圳离婚律师事务所 www.0755lihun.com 深圳离婚律师 深圳离婚法律咨询 深圳离婚律师事务所 深圳婚姻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