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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拒不到庭,法院可以判离婚吗? 深圳离婚律师龙涛:在您的婚姻家庭生活中,可能遇到了离婚问题困扰着您,那么了解基本的离婚知识、离婚程序和离婚中应该注意的离婚法律问题,是非常必要的。您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例如进入深圳离婚律师网,免费咨询关于深圳离婚律师收费,深圳离婚律师法律讲解,离婚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离婚协议的签订,深圳离婚流程等关于离婚方面的专业法律问题。 案情介绍: 原、被告于1997 年上半年经婚姻介绍所介绍认识,1997 年 8月15日自愿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原、被告双方在婚前及婚后初期感情尚好,后来由于双方缺乏理解、沟通、谅解,并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影响了夫妻感情,原告自2009 年6月起搬离住所,独自生活。2010 年 11月,原告起诉至法院一次,要求与被告离婚,法院于2010 年 Ⅱ2月作出民事判决,不予准原、被告离婚,该判决已于2011 年 1月发生法律效力。时隔9个月,原、被告仍一直分居。原、被告双方自2009 年6月分居以来,双方互不联系,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原告为此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坚决要求离婚。在庭审时,原告认为已经起诉一次,双方一直分居不联系,婚姻已经名存实亡,坚持离婚;而被告在接到法院的起诉书和开庭传票后没有答辩,也没有到庭。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后判决原、被告离婚。 深圳离婚律师龙涛案件深度剖析: 夫妻感情的维系应以夫妻的感情为纽带。原、被告双方婚后夫妻感情恶化,原告自2009 年6月起搬离住所与被告分居至今,原、被告夫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先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其本人放弃对原告的抗辩权,被告拒不到庭的行为表明其对于原告是否离婚抱无所谓的态度,原、被告分居满两年也属于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综合本案案情,法院认定原、被告双方的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依法依理应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故原告的离婚要求应得到维护。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作缺席判决是合乎法律程序的。
深圳离婚律师总结:深圳离婚律师在接到深圳离婚咨询或者委托深圳离婚律师进行离婚诉讼的当事人,他们主要问题是夫妻不能就离婚协议问题达成一致。根据深圳离婚律师的统计,达成不成离婚协议的主要原因是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离婚子女抚养权问题,离婚子女抚养费问题以及离婚过错赔偿等问题。 深圳离婚律师 深圳离婚法律咨询 深圳离婚律师事务所 深圳婚姻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