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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律师 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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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律师:诉讼离婚的条件
作者:深圳离婚…    文章来源:深圳婚姻律师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7-21  分享道
【摘要】……
  

深圳离婚律师龙涛:在您的婚姻家庭生活中,可能遇到了离婚问题困扰着您,那么了解基本的离婚知识、离婚程序和离婚中应该注意的离婚法律问题,是非常必要的。您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例如进入深圳离婚律师网,免费咨询关于深圳离婚律师收费,深圳离婚律师法律讲解,离婚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离婚协议的签订,深圳离婚流程等关于离婚方面的专业法律问题。

 

深圳离婚律师:诉讼离婚的条件

         1.离婚当事人必须有婚姻关系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必须有法律确认的婚姻关系。我国法律确认的婚姻关系有两种:

①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领取了结婚证的合法婚姻关系;②1994 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前,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婚姻关系。无效婚姻、重婚、姘居及其他非婚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没有婚姻关系,不能请求离婚。

        2.夫妻一方要求的离婚或双方要求离婚但对有关离婚事项不能达成协议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或夫妻双方虽然自愿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未达成协议的,经一方请求,人民法院才受理。一般来说,任何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包括当事人的父母等近亲属,均无权替代婚姻当事人请求离婚。但在特殊情况下,为保护被监护人的权益,监护人可以依法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婚姻法解释(三)》第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3.须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离婚请求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一般情况下,要求离婚的一方须向被告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摘自《婚姻家庭继承法学》,陈苇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4年2月第2版。

 

 

 

深圳离婚律师总结:深圳离婚律师在接到深圳离婚咨询或者委托深圳离婚律师进行离婚诉讼的当事人,他们主要问题是夫妻不能就离婚协议问题达成一致。根据深圳离婚律师的统计,达成不成离婚协议的主要原因是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离婚子女抚养权问题,离婚子女抚养费问题以及离婚过错赔偿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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