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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深户人员能否在深圳离婚?
作者:深圳婚姻…    文章来源:深圳律师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01-30  分享道
【摘要】……
  

非深户人员能否在深圳离婚?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在深圳工作的非深圳户口人员如果要协议离婚,就要到一方户口所有地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就会对双方带来极大的不便,除开来往的路费不说,回内地办手续就必须要放下现在的工作,向单位请假,因此很难双方同时找到几天的时间回去办理手续,结果造成久拖不决的情况。
       实际上,非深圳户口的人员要在深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也是可以的。目前,深圳有几个区比如罗湖、福田区人民法院就设有速裁庭,如果夫妻双方或一方在深圳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可以到法院通过速裁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所需要的时间与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时间差不多,诉讼费与手续费相差也不多。而且,还省去了回内地办理的来回的路费、耽误的工资收入损失等。因此,在法院办理离婚手续确实是一种快捷方便的方法。

      当然,无论在选择在法院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还是回内地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首先的条件就是双方要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成协议。因此,离婚协议的起草始终是最重要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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