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
||||||||||||||||||
|
以下速算表根据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确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深圳律师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 深圳律师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1300元 深圳律师 认为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3800元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0.9%+4800元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0.8%+6800元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7%+11800元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6%+21800元 10.超过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5%+41800元 1千元-10万元 0.01 20 10万元以上 0.005 520 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执行费(速算表) 2、超过1万元至50万元:执行金额×1.5%-100元 3、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执行金额×1%+2400元 4、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执行金额×0.5%+27400元 深圳律师 5、超过1000万元:执行金额×0.1%+67400元
深圳离婚律师 深圳离婚法律咨询 深圳离婚律师事务所 深圳婚姻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