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他人收养的子女对生母生前抚养较多
可适当分得其生母的遗产
长女自幼由他人收养,与生母权利义务关系消除,不具有法定继承人资格。但长女对被继承人(即其生母)生前抚养较多,又与其妹妹共同安葬去世的被继承人,可适当分得其生母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