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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学的成年子女能否要求不直接抚养自己的父母一方给付上学费用?
作者:深圳婚姻…    文章来源:深圳离婚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6-09  分享道
【摘要】……
  

上大学的成年子女能否要求不直接抚养自己的

父母一方给付上学费用?

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成年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深圳离婚律师介绍,有关的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了几种特殊情况,要求父母对已成年的子女负抚养义务。《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第12条规定。那么,是不是所有父母离婚而尚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只要尚未独立生活,就可以要求不直接抚养自己的父母一方给付抚养费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0条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因此,父母是否有义务给付抚养费,应当区分不同的情况对待,视子女上学的层次而定,如果子女还在高中及其以下的学校就读,虽然已经成年但尚未独立生活,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抚养费;如果子女已经上大学,则父母不再负有给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当然,对于有经济能力的父母为其子女支付上大学的费用是应当提倡和鼓励的。如果父母自愿替子女支付大学学费,视为赠与,并无不可。但如果父母确实没有给付能力,已经年满18周岁的子女再要求父母给付自己上大学的费用,则是不合理的,依法不能得到支持。深圳离婚律师网 www.0755lih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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