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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法院一定会判决离婚吗?
作者:深圳离婚…    文章来源:深圳婚姻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8-26  分享道
【摘要】……
  

第二次起诉,法院一定会判决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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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判决双方是否离婚是以双方感情是否破裂为裁判标准,而并非以一方起诉离婚的次数来决定的,因此,即便是一方第一次起诉离婚,只要其提出的理由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判决就可以做出准予离婚的判决;反之,若双方感情确未破裂或不符合离婚的条件,即使一方多次向法院提出离婚,法院也可以依据法律判决双方不准予离婚。

       但是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次数,法院也会考量,绝非毫无关系,判决不离婚的次数越多,法院再判决不准予离婚时的心理压力也越大。毕竟,是否准予双方离婚还是要以双方感情是否破裂为首要考量的,当事人一次又一次起诉离婚,非常明确地表明了双方在感情上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其离婚的决心也是非常坚决的。“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脚知道”,若此时法院还因为种种理由,认为双方还有和好的可能,判决双方不予离婚,无疑是代替当事人去生活去思考,既超越了其自由裁量的权限,也违背了《婚姻法》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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