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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上诉不能直接要求改判离婚
作者:深圳离婚…    文章来源:深圳婚姻律师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0-11  分享道
【摘要】……
  

离婚案件上诉不能直接要求改判离婚

      深圳离婚律师发现,在实践中有很多离婚案件,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原告提出上诉,上诉请求为: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离婚。这样的上诉请求是不对的,是得不到二审法院支持的。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二审法院无权直接判决离婚。

  在司法实践中,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发回重审,而不是直接判决离婚。如果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正确,就应当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也就是说,对于离婚案件,即使一审法院对应判决离婚的案件错误的判决不准离婚的,原告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也不能直接纠正而判决离婚,只能发回重申。这种程序的设定,有其合理性,因为,婚姻是人生大事,又因为是二审终审,如果第二审法院直接判决离婚,就必然剥夺了被上诉人也即一审被告的上诉权。

   所以,深圳离婚律师提醒,正确的上诉请求应该是:请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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