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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与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区别
作者:深圳离婚…    文章来源:深圳婚姻律师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7-21  分享道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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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协议与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区别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同于离婚协议。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离婚及相关事宜达成的协议,其中涉及的事项包括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则单指夫妻双方但就离婚法律事实出现后就财产问题达成的协议。如果婚姻关系双方自愿登记离婚,则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一般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抚养问题一并体现在离婚协议书中。但是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与离婚协议区分开也有一定意义。一方面,双方当事人可以婚姻关系存续过程中及离婚诉讼过程中就离婚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这种情况下,离婚财产协议一般表现为“如果双方(自愿、诉讼)离婚,则财产如何分割”;另一方面,将离婚协议与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区分开来,即可将离婚中的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区分开来,便于按照不同的标准对两种法律关系进行考察,也便于对两种法律关系在离婚中的影响进行考察。

 

深圳离婚律师总结:深圳离婚律师在接到深圳离婚咨询或者委托深圳离婚律师进行离婚诉讼的当事人,他们主要问题是夫妻不能就离婚协议问题达成一致。根据深圳离婚律师的统计,达成不成离婚协议的主要原因是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离婚子女抚养权问题,离婚子女抚养费问题以及离婚过错赔偿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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