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
||||||||||||||||||
|
深圳离婚律师 深圳离婚律师事务所 遗嘱的变更和撤销,必须由遗嘱人按照法定的形式和程序亲自为之,不允许委托他人代理。 一、遗嘱的变更和撤销方式有明示方式和推定方式两种。 二、遗嘱变更、撤销遗嘱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的,推定变更、撤销遗嘱。现行继承法第20条第2款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2、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内容相抵触的,推定遗嘱变更、撤销。 3、遗嘱人故意销毁遗嘱的,推定遗嘱人撤销原遗嘱。
您想了解更多的离婚法律问题:比如离婚协议书,离婚财产分配,离婚子女抚养费,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涉外离婚,离婚损害赔偿等问题。更多详细内容请关注深圳离婚律师网站。http://www.0755lihun.com 龙律师联系方式: 手机:13717097669(微信同号)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座10楼。 深圳离婚律师网 www.0755lihun.com 深圳离婚律师 深圳离婚法律咨询 深圳离婚律师事务所 深圳婚姻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