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
||||||||||||||||||
|
深圳婚姻家庭律师:空难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答复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粤高法民一请字(2001)1号《关于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空难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配的赔偿,获得空难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故空难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 深圳离婚律师 深圳离婚法律咨询 深圳离婚律师事务所 深圳婚姻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