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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律师谈家庭暴力的取证与固证
一、报警 根据《婚姻法》第43条的规定,“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委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因此,若当事人正在被实施家庭暴力,应当报警求救,公安机关出警是义务,否则,是违法不作为。 二、报警备案申请、警署接报回执单 三、验伤通知书 四、治疗单据、诊断报告 1.治疗单据 2.CT医疗报告 3.影像报告 4.门诊病历 5.出院记录 6.急诊记录 五、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 深圳离婚律师 深圳离婚法律咨询 深圳离婚律师事务所 深圳婚姻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