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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律师提醒:不履行离婚协议不能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作者:深圳离婚…    文章来源:深圳婚姻律师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03-17  分享道
【摘要】……
  

龙律师提醒:不履行离婚协议

不能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离婚协议,经登记部门登记离婚的,一般不会发生要求执行离婚协议的问题。但个别婚姻当事人因急于离婚而达成离婚协议,离婚后又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处理反悔的情形也时有发生。由于离婚协议本质上是一份民事协议,不属于由法院直接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故另一方当事人不能依据离婚协议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实践中,对夫妻双方协议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最高人民法院已经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给出解决方式,即离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可根据离婚登记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情况、发生纠纷的原因和理由给予审查处理。人民法院通常会因某些原因否定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处分内容的效力,主要裁判理由有:该内容未体现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不具有约束当事人的效力;该内容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或违背了公平公正、权利义务相一致、诚信等原则。人民法院否定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处分内容的效力的,应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重新分配。

        深圳离婚律师龙涛建议:如果家庭涉及财产、子女抚养、抚养费等问题比较多或担心另一方将来不履行的情况,建议最好走法院诉讼的方式,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可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如果达不成一致,由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这样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是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的,如果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如果走调解离婚,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内容,或者反悔了,离婚协议是不能申请强制执行的,这样还要到法院起诉。

 

 

深圳离婚律师总结:深圳离婚律师在接到深圳离婚咨询或者委托深圳离婚律师进行离婚诉讼的当事人,他们主要问题是夫妻不能就离婚协议问题达成一致。根据深圳离婚律师的统计,达成不成离婚协议的主要原因是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离婚子女抚养权问题,离婚子女抚养费问题以及离婚过错赔偿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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